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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如何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017-03-21 来源:  简要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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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山西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如何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答:笔试成绩公布后,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检察官助理职位按2: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查的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2: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报考法检系统、公安机关(不含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省监狱管理局系统和戒毒管理局系统等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按规定需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安排在面试前组织进行,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参加体能测评的人数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的5倍确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有达线人数确定)。招录机关从体能测评合格人选中按照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如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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